成都金牛区: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节能降碳标杆企业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金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2-03-11
  • 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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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办法
  • 产业分类
  • 申报分类

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及《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609号),根据《四川省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工作方案(2022-2025年)》要求,为进一步推动重点领域企业加快低碳转型和绿色发展,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节能降碳标杆企业遴选申报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和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
  二、申报条件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参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能效水平达到本行业标杆水平及以上;
  (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四)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已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申报程序

  各相关行业企业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编制省级节能降碳标杆企业申请报告(见附件1),于2022年7月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光盘)报送成都市金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金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1日


  附件
  1、川经信环资函〔2022〕111号(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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