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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和《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大举措》(国科办基〔2020〕3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区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发挥区级科技计划的引导作用,依据《青羊区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成青新科〔2020〕90号)、《青羊区科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成青新科〔2020〕95号)相关规定,区新经济和科技局从即日起面向全区公开征集2021年度区级科技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