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经开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推动各市(州)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下达了我市省级转移支付专项项目资金。因为资金下达紧急,项目实施进度要求高,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2021年省级转移支付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雅安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符合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应明确各自工作责任,须附合作协议,并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优先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联合申报的项目。
3.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注册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基本财务信息。优先支持自身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4.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
5.有到期未验收的四川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牵头新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6.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无环保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须符合以下任一条件:(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具有博士学位;(3)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1年以上)。
2.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3.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有未验收的项目或验收未通过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推荐单位要求。
各推荐单位和项目归口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审核,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雅安市科技管理系统统一推荐。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项目执行期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年限1-2年。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二、项目类别
1.社会事业发展领域
2.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3.农业产业领域
三、申报流程
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雅安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雅安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报系统,根据《指南》提出的申报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导出打印申报书。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雅安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申报单位认真审核申报负责人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联合申报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确认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将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报送至项目归口部门。
(四)归口部门汇总、审核、报送
归口部门进行申报项目的汇总、审核。在网上申报日期截止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核,最迟在申报日期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向雅安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报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盖章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逾期报送,不予受理,后果自负。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切实履行推荐审核责任,报送的纸质申报书应符合通知要求,签字、盖章、附件资料等齐全,市局将以归口报送资料开展形式审查,不再通知补交资料。
四、申报时限及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单位:雅安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
项目受理时间:2022年1月6日起至2022年1月12日18:00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雅安市行政中心(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5B711)
(一)申报指南咨询
1.高新领域项目
高新技术科
2.农业领域项目
农村科技科
3.社会发展项目
科技管理科
(二)申报流程咨询
资源配置科
(三)纪检监督
局机关纪委:电话:0835—2222294
附件:
1.2021年省级转移支付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申报书
雅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4日
附件1:2021年省级转移支付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市绿色生态示范市建设,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结合科技工作实际,特制订2021年省级转移支付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的领域和项目
(一)社会事业发展领域
支持有利于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产业、行业领域重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对重点方向和优势领域技术示范推广的社会发展类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支持额度:拟支持项目不超过5个,每个项目支持经费40-60万元。
1.现代中医药产业
突出协同研究,支持中药新药、创新药开发,中成药大品种技术改造研究,中药保健品等研究开发;中药质量控制新技术、新方法研究;中医药特色资源利用与产品开发研究;医院院内制剂的研发;民间中医药的发掘与创新应用;中医诊疗关键技术的研究;基于社区的常见病中医药干预推广示范研究。
2.人口健康
突出协同研究,引导基础研究、临床技术、转化医学、药物研制相结合,重点支持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肿瘤、内分泌疾病的基础和临床医学研究。
3.智能化服务创新平台
突出服务能力提升:支持依托5G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开展智慧医养服务社区平台建设应用与示范。支持利用数字化、智能化融合提升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支持乡村振兴科技在线服务平台能力提升。
(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围绕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支持锂电新材料、固废资源化利用等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进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工作,支持碲铋产业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
拟支持项目不超过5个,每项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农业产业领域
围绕生态环境建设、绿色产业发展、双碳目标推进上争当示范的目标,努力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重点支持“五雅”产业良种选育及技术集成与示范,农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及创新产品开发应用,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拟支持项目不超过3个,每项支持金额不超过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