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鼓励乐山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效利用社会科技资源,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我市出台了《乐山市科技创新劵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乐科发[2018]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现开展2019年度科技创新券申请及兑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按规定缴纳社保,且上一年度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和严重环境违法事故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二、申报内容
本次申请及兑现的服务发生时间为2018年11月24日-2019年7月24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且符合《乐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内容。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科技型企业、军民融合企业向服务机构购买研究开发、科技转移服务与科技咨询服务。
三、截止时间
2019年8月15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至乐山绿创科技园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345号天韵城1栋6楼24室,以下简称绿创科技公司)。
四、申报资料
各申报单位将纸质《乐山市科技创新券申请及兑现审批表》(附件1)及附件报送至县(市、区)科技部门。县(市、区)科技部门进行汇总(附件2),并出具推荐函,在申报日期截止前将推荐函、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一式3份,切勿使用合页夹装订)统一送至绿创科技公司。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305676773@qq.com(文件名:2019创新券+公司名称)。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附件:1.乐山市科技创新券申请及兑现审批表.doc
2.乐山市科技创新券申请及兑现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