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报告工作的通知

  •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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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1年度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报告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市的科技成果转化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其他企事业单位认真填报,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报告服务系统”进行在线填报。
  二、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形成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总结报告,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报送市科技局成果转化科。
  三、联系方式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科

  附件:
  1.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报告工作的通知

  2.填报单位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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