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

  •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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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6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1〕281号)部署,近期正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请你们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本地区符合要求的数据中心进行申报。相关申请材料(包括自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报告)经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和评估确认后,于2021年12月13日前报送我厅(一式四份,并附推荐文件),电子版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1〕281号)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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