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市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拟开展2021年度机械电子和能源化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从事机械工程、能源电力、电子信息、化工工程(医药工程)4大类工程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办〔2021〕61号)执行。
二、申报基本条件
高级工程师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2019〕254号)规定执行。
三、申报方式
(一)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并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
(三)德阳经开区、各区(市、县)所属单位和民营企业报送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由人社局汇总后报送高评委办(德阳经开区由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报送)。市级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应由事业单位主管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后,报高评委办复审。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出具委托函报送高评委办。
四、评审程序
(一)初审。德阳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主管部门对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二)复审。德阳市机械电子工程和能源化工工程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推荐的材料进行复核。
(三)答辩。为全面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水平,便于评委对申报人做出准确真实的评价,为客观公正评审提供详实依据,所有申报人员应参加评委会组织的统一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专业组评议。高评委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五)评审会议。由高评委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
(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高评委会议评审通过的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审批通过的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七)办理相关手续。评审通过后,到德阳机械电子工程和能源化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高级职称证书到市政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窗口办理(电话:2516911)。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为纸质材料,申报材料种类和数量等,按照《德阳机械电子工程和能源化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规范》要求装订成册,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六、申报安排
申报时间: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论文发表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需见刊)。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截止时间12月24日。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评审范围,不得申报评审。
(二)德阳经开区、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主管部门(单位)需对申报者纸质材料严格审查、出具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高评委不予受理。
(三)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报送材料时,需按程序缴纳评审费320元/人(其中含答辩费80元)。
(四)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高级职称,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六)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七)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八)材料报送地址:德阳机械电子工程和能源化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德阳市旌阳区天山南路108号劳动大厦6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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