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经信部门:
根据《工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建〔2018〕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省级产业园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验收工作,我局决定对达到验收条件的一批项目开展会议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范围
参加会议验收的项目及评审顺序另行通知。
二、会议时间
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
三、会议地点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313会议室(旌阳区蒲江街33号)
四、会议要求
(一)请各地经信部门派员带队,并负责通知项目承担单位熟悉该项目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情况的负责人准时参加会议。
(二)对照项目验收要求认真做好纸质材料和陈述答辩准备(详见附件1)。
联系电话:2515085
附件:1.省级产业园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会议验收要求
2.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3日
附件1
省级产业园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会议验收要求
一、项目验收主要审查内容
1.项目内容完成情况。项目实际完成投资及构成、建设内容、项目规模等,是否与项目批准文件内容一致。
2.自筹资金到位使用情况,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工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省级财政产业园区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3.项目取得的成果,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情况。
二、陈述及PPT资料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应对其提供的验收资料、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签订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2.项目承担单位自行按照验收要求准备纸质资料(一式两份,整理成册可不装订),及PPT汇报资料(重点展示 项目投资及建设内容完成情况、项目现场照片及建成产生的效益等)。
三、注意事项
(一)每个项目陈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二)会务组统一收集已准备的PPT资料并提供电脑等演示设备。
(三)参会人员应提前到达会场并逐一签到,服从会务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请务必佩戴口罩。
附件2
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德阳市经信局:
我单位承诺,此次申请验收的 年四川省产业园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 ”所提交的验收材料内容和全部附件材料真实、有效、合法、合规。如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由我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项目承担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