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推荐单位,有关企业:
近日,省科技厅网站“公告公示”栏已公布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根据申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主申报。各项目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与市科技和人才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联系,确定是否符合申报指南后,按照申报要求在项目申报平台(网址:*** /> (二)归口部门审核推荐。各区县(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市级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于6月24日18:00点前,将纸质推荐函(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联合推荐文件PDF格式)、项目汇总表(科技和财政部门联合盖章)、企业申报材料,以上电子和纸质资料各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和人才局,逾期不予受理。各推荐单位严格审核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确保项目真实可靠。
(三)市科技、财政部门审核推荐。由市科技和人才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审核后,择优按推荐名额报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二、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必须要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项目单位不予推荐。
(二)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各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报信息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或举报核实有违反科研诚信、法律法规的行为,取消推荐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各区县(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必须以正式文件出具项目推荐报告。
三、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342号市科技和人才局304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报送邮箱:13441171@qq.com
附件: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