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经信办〔2021〕171 号
各区(含高新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为落实《中共自贡市委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自委发〔2018〕31号)、《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政策措施>的通知》(自府发〔2018〕11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1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项目
(一)兼并重组
对在收购、并购完成后一个纳税年度新增入库税金2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二)民营小微工业企业厂房租赁补贴
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上或年缴税总额10万元以上的企业租赁生产厂房或其他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按实际支付租金给予每户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三)特殊人才奖励
对年收入4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或科研机构中的人才,按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收入5%的奖励。
(四)技术改造项目
针对民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的重点环节和领域,重点支持我市民营工业企业进行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努力提升装备能力,扩大生产能力,提高产品质量。
二、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兼并重组、民营小微工业企业厂房租赁补贴、特殊人才奖励项目
责任科室:企业科
2.技术改造项目
责任科室:投资与创新科
(二)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责任科室:经济建设科
(三)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1.自贡市2021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兼并重组项目申报指南
2.自贡市2021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民营小微工业企业厂房租赁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3.自贡市2021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特殊人才奖励申报指南
4.自贡市2021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