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园)区科技局、科学城办事处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等12部门关于印发《“绵州育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绵组通〔2019〕 62号 )精神,为做好2019年“绵州育才计划” 绵州创新领军人才、绵州创业领军人才、绵州科技服务英才、绵州科技菁英4个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9年拟遴选支持9名左右绵州创新领军人才、8名左右绵州创业领军人才、3名左右绵州科技服务英才、10名左右绵州科技菁英。
二、申报范围
在绵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国省在绵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绵州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②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③研究方向符合国省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和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④科学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或产业转化前景;
⑤年龄原则上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19年9月30日);
⑥全职在绵工作1年以上(截至2019年9月30日)。
2.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3项及以上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②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中心或市级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的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③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绵阳落地转化,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④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绵阳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⑤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专利授权;
⑥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发表1篇影响因子3.0以上的学术论文。
3.其他条件
①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②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单列一定数量指标予以支持;
③“绵州育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如取得重大成果可申报。
(二)绵州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②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作为股东占股20%以上,或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③具有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④创业项目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符合我市“686”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具有高成长性和产业化前景;
⑤创办的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⑥创办的企业在绵阳市内注册,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创办时间为2 年以上(截至2019年9月30日)。创办时间在5 年以内(含5 年)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 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 万元。以近5 年内(含5 年)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⑦年龄一般不超过50 周岁(截至2019年9月30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其他条件
①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离岗创办领办企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②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单列一定数量指标予以支持;
③“绵州育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如取得重大成果可申报。
(三)绵州科技服务英才
1.基本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②为企业或科技服务机构的主要创办者、实际控制人或骨干精英,且具有较强的科技服务意识、模式创新和经营管理能力;
③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④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截至2019年9月30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2项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参与者获得过省级、市级科技服务项目并按期结题;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级或市级科技服务项目;
③创办的企业或科技服务机构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符合全市“686”产业发展布局,且企业属于科技服务业规上企业;
④在研究开发或技术转移方面取得行业领先成绩;
⑤在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或科技咨询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⑥申请人所在科技服务企业或机构上一年服务企业数超过1000家次;
⑦近三年至少获得2项专利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专业学术文章、论文2篇。
3.其他条件
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单列一定数量指标予以支持。
(四)绵州科技菁英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②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至2019年9月30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③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企业科技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④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⑤在所从事的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⑥全职在绵工作1年以上。
2.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2项及以上
①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知名一流学术刊物发表学术文章,复合影响力因子达2.0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SCI、EI检索收录论文3篇以上;
②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专利授权;
③获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
④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省级或市级重大科技项目;
⑤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绵阳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3.符合条件的教育卫生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也可申请纳入。
4.其他
①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②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单列一定数量指标予以支持。
四、申报推荐渠道
(一)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采用纸质申报的方式进行,并打印纸质《申报书》,完成签字、审核、盖章等手续。时间为2019年10月1 日—10月17日。
(二)申报材料经各地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后,由各地科技部门于10月17日前将推荐函(当地组织部门与科技部门联合推荐)、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公示情况报告、《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6份,含电子档)报送市科技局。在绵国防科研院所高校、市属企事业单位直接报送市科技局,涉密资料要进行保密处理。
五、申报推荐要求
1.坚持标准,严格条件。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标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工作。要本着对个人、对组织和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客观评价推荐人选学术技术水平、成就、贡献、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以近5年为主),并认真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2.客观公正,规范程序。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将推荐条件、方式、程序予以公开,对参评人选的基本情况及业绩、成果、贡献等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并注意听取同行专家和有关方面对推荐对象的意见,确保把真正具备条件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3.落实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清理行动要求,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主的评价导向,突出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申报人填报的领导(参与)的具体项目、论文著作、专利、获奖情况以及学术、技术组织兼职情况等,每类一般不超过5项。
4.落实中央、省和市委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文件精神,视情况安排一定数量指标,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
5.“绵州育才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三个层次中,申报人在同一申报年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项目;入选后,不可再申报同一层次其他类别或下一层次的项目。下一层次入选者如取得重大成果可申报上一层次,入选后资助资金按标准补足差额。申报绵州杰出科技工作者的,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报领军人才中的一个项目。
6.符合条件的国家“万人计划”、省“天府万人计划”我市入选者,可申报绵州杰出科技工作者项目;其他入选者不再申报“绵州育才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可按规定享受除资助资金外的“绵州育才计划”其他支持政策。
7.同一申报人申报本计划不得超过3次。国省“千人计划”入选者或“科技城人才计划”入选团队带头人,除“绵州杰出科技工作者”项目外,不得申报“绵州育才计划”其他项目。
8.推荐指标。“绵州科技服务英才”项目各地、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其余项目各地、各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
绵阳市科技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