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科技局,科学城办事处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科技项目管理,充分发挥好专家在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的作用,现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科办创〔2017〕25号)精神,征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并同时更新完善在库专家资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入库评审专家标准
(一)专家应熟悉技术研究及科研管理,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政策咨询、评审评估、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评审纪律,没有违法违纪、开除公职或党籍、学术失范等行为。具体条件如下:
1.技术专家:从事科技研发、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作为负责人承担过省级以上财政支持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是省级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或是省级以上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研究成果特别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管理专家: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的熟悉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或项目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科技中介机构、经行业主管部门认证的国、省、市级行业协会(学会)等科技类社会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熟悉国家科技文化融合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等。
3.财务专家:熟悉国家科技经费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或在财务管理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的执业资格,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上市企业等的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二)专家库积极吸纳绵阳市外专家,采取市科技局邀请、专家自愿申报、在库专家推荐等多种形式增加绵阳市外专家数量。市外专家原则上应当在本领域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任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本领域表彰,或承担过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
二、相关要求
(一)专家自愿申请并需登录“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网址:***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二)新注册的专家在“平台”按注册流程准确填写《绵阳市科技专家库专家申请书》,通过附件上传身份证照片,职称、学历、学位、奖励、承担科研项目等证明以及银行卡照片。同时导出《绵阳市科技专家库专家申请书》1份,所在单位在线审核后,于2019年9月10日前统一将纸质申请书盖章后报送至我局科技资源科(市科技局229办公室)。
(三)已注册过的专家,请直接登录“平台”,凭原有账号和密码进行专家登录,更新完善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资料。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