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城人才计划”是我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重大人才工程,按照《关于实施“科技城人才计划”的若干措施》(绵委办发〔2018〕16号)和《绵阳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实施办法》(绵府办发〔2018〕26号)要求,现就开展2019年科技城人才计划“卓越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位
支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为其提供核心技术支撑的高层次创新团队;支持重点企业引进培育具有影响力、推动企业发展的创新研发团队和技能技术领军人才团队。
二、申报条件
1.重大招商项目引进团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所在企业属于绵阳“服务绿卡”重点招商项目,且属于绵阳重点发展的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产业。
(2)团队须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层次及以上,70%及以上核心成员具有硕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相当层次及以上;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均为2018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16日期间引进,且已全职在绵阳工作。
(3)具备较强的创新研发能力,承担有1项及以上核心技术开发或核心产品研发任务,且在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
(4)所在企业为团队提供独立的研发平台和研发经费。
2.重点企业引进团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所在企业属于绵阳“服务绿卡”重点企业,且属于绵阳重点发展的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产业。
(2)团队须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层次及以上,70%及以上核心成员具有硕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相当层次及以上;带头人和50%的核心成员为2018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16日期间引进,其余核心成员为2018年7月16日及以前引进,团队成员均已全职在绵阳工作。
(3)具备较强的创新研发能力,承担有1项及以上核心技术开发或核心产品研发任务,且在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
(4)所在企业为团队提供独立研发平台和研发经费。
3.产业技术培育团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团队须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均为重点工业领域企业在职人员。
(2)团队带头人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主持省部级重大科研任务,主要包括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重大科技专项等;
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主要指入选过市级及以上高层次创新团队的带头人等;
③领导国家级创新基地,主要包括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以及其他国家级创新基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
(3)团队50%核心成员具有硕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相当层次及以上。
(4)团队的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产业转化前景。
4.产业技能培育团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团队须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均为重点工业领域企业在职人员。
(2)团队带头人长期在企业和一线岗位工作,其技能技艺在本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高,有国家级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传帮带作用发挥好。
(3)团队核心成员掌握绝招绝技,为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和革新作出突出贡献。
5.其他条件
(1)2018年入选“卓越计划”的团队所在重大招商项目和重点企业,如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团队可继续申报。
(2)同一独立法人企业,本次申报“卓越计划”团队总数不超过3个。
(3)“卓越计划”所有团队(含以往入选团队)的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均不得互相交叉。
三、申报范围
绵阳科技城范围内的团队(公司),绵阳科技城包括以下区域:
1.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
2.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河北—平武工业园)、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业园区。
3.科学新城、空气动力新城、航空新城;金家林总部经济试验区、游仙高新区、江油高新区、安州工业园、三台工业园、北川经开区、梓潼经开区、盐亭经开区。
四、支持政策
1.资金。对每个入选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2.服务。对入选团队带头人发放“绵州英才卡”,持卡人可享受行政审批便利、项目申报指导、创新服务、创业服务、金融服务、医疗保健、子女就学、购房优待、交通出行、参观旅游服务等。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6日(星期二)。
六、申报材料
申报书(见附件,分为1.重大招商项目引进团队、2.重点企业引进团队、3.产业技术培育团队、4.产业技能培育团队,相关填写说明见申报书相应表格内斜体字,相关附件佐证材料见申报书“附件清单”)。申报书电子版请到绵阳组工网(***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七、申报方式
请申报团队(公司)认真如实填写申报书,装订成册(装订要求:申报书与附件材料请用A4纸胶印,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分别装订,一式10份)后,报送至市人社局,同时报送电子文本。涉密资料要进行保密处理。
八、工作要求
1.申报工作组织。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牵头,市人社局负责,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经合局配合,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各园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按照属地原则,会同本级科技、工信、人社、经合、金融等部门广泛宣传、积极对接,动员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公司)踊跃申报。其中,经合部门加大与已落地项目对接,鼓励符合条件的团队申报,金融部门动员金融机构广泛宣传。
2.申报材料初审。由市人社局负责资格条件初审。要严格按照《绵阳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实施办法》(绵府办发〔2018〕26号)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核实,接件即审,对相关存疑和存在填报不规范的情况当场反馈申报人。并于2019年8月9日(星期五)前,以单位党组名义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初审情况报告(含初审总体情况和初审情况明细表),同时报送通过初审的申报书(各1份)(须对照前期摸排形成的《2019年“科技城人才计划”摸排情况汇总表》,未通过审核的注明原因)。
3.有关要求。按照《绵阳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绵委办发〔2018〕12号)规定,凡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本次及今后申报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一 (重大招商项目引进团队)“卓越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二 (重点企业引进团队)“卓越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三 (产业技术培育团队)“卓越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四 (产业技能培育团队)“卓越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