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8〕32号),为做好全市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工作,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19年成都市大企业大集团动态调整申报认定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诚信守法,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不分行业、不分所有制,均可申请成为成都市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对象。
(一)2018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
(二)在成都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且纳税的独立法人机构。母公司和子公司不得同时申报。
(三)总部在成都的按整个企业(集团)统计各项指标。总部不在成都的按在蓉部分统计。
(四)近两年没有发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
三、申报办法
(一)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原则进行。
(二)在蓉军工企业的申报,由市军民融合办负责通知和初审,报市经信局;市属国有企业的申报,由市国资委负责通知和初审,报市经信局;在蓉金融机构的申报,由市金融监管局负责通知和初审,报市经信局;各区(市)县政府平台公司和其他申报企业的申报,由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和初审,报市经信局。
(三)市经信局将按照大企业大集团动态调整有关管理办法进行考评调整。
四、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大企业大集团动态调整申报表(见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情况说明书(编写说明见附件2);
(四)企业2022年前规划支撑项目情况表(见附件3);
(五)2018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经审计);
(六)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质量认证等);
(七)申报材料真实性说明。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按有关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4)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推荐部门一份,市经信局一份),并附电子文档。
(二)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
(三)市级部门、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文件、填报的《成都市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工作联系人回执表》(附件6)于2019年5月20日前报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
附件:
1.大企业大集团动态调整申报表
2.企业情况说明书(见编写要求)
3.申报企业2022年前规划支撑项目情况表
4.申报材料装订办法
5.申报材料封面
6.成都市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工作联系人回执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