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的通知》(川科高〔202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组织辖区相关单位申报。扩权县(市)请自行申报,各区(园区)请将推荐函及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4月27日17:00前报市科技局科企办,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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