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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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59号),省科技厅下发了重点专项的申报通知。现根据通知要求,现将重点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3月12日8:00至2021年5月6日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style="text-indent: 2em;">(四)要求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请申报单位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2021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报送市科技局。


附件:1.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2.申报2021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 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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