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村领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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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园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科技厅近日下发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村领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
    根据项目执行期,农村领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评估执行期为2年的项目(见附件2中序号1—19),第二阶段评估执行期为3年的项目(见附件2中序号20—28)。请各县市区、园区科技局通知辖区内需参加项目中期评估的单位做好中期评估准备工作,并将汇总后的中期评估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农村科。(第一阶段项目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第二阶段项目于2021年8月10日前报送)。
    材料报送地址:子云北路58号市科技局农村科(230办公室)


附件1:《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村领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附件2:绵阳市需要参加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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