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在川高校院所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 2022-05-10
  • 申报通知
  • 公示公告
  •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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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分类

各中央在绵高校院所,县(市、区)、园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在川高校院所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采取前补助方式,每项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二、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从2022年7月1日起。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
  三、支持方向
  聚焦中央在川高校院所创新优势与四川产业基础,围绕“5+1”“10+3”“4+6”现代产业及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航空与燃机、轨道交通、节能环保、绿色化工、清洁能源、钒钛稀土、先进材料、医药健康、生物资源、农业种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向,组织实施一批中央在川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四、成果要求
  (一)成果处于中试熟化或示范推广阶段。已在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实现突破,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及以上的技术成果;或填补行业空白,能解决“卡脖子”问题,实现国产代替进口的技术成果;或推动行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成果。
  (二)成果来源于中央在川高校院所,一般应是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发明专利(含国际PCT专利、植物品种权,生物医药成果可放宽至2016年1月1日以后),或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或承担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省级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项目验收通过后的成果,或是取得的特殊行业准入证书或检测报告。
  (三)成果能迅速开展应用推广示范,形成中试生产线,或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项目实施期能累计实现销售收入(产值)1亿元以上或利税3000万元以上,或产生显著的社会或生态效益。
  五、推荐要求
  (一)由中央在川高校院所出具正式推荐函,原则上优先推荐高新区企业承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每个中央在川科研院所限推荐不超过3项。
  (二)市科技局依据中央在川高校院所出具正式的推荐函,在科技管理系统进行项目推荐。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四)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推荐单位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和在线提交。
  七、申报时限
  (一)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2022年6月20日18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18时自动关闭。
  (二)经由绵阳市科技局推介的项目,申报单位在2022年6月10日17时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中央在川高校和科研院所报送项目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各两份加盖鲜章)同时报送至市科技局,截止时间:2022年6月15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八、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寄送地址:绵阳市子云路北段58号,绵阳市科技局226/341室,联系电话18808112044,邮箱:520067788@qq.com
  九、申报咨询
  对口科室: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十、特别申明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是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附件1: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在川高校院所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docx

  附件2:中央在川高校院所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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