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科技厅近日下发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
根据《通知》,项目牵头单位应在执行期满3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准备,及时提交验收评价材料申请验收评价,在项目执行期满一年内完成项目验收评价。请各县市区、园区科技局通知辖区内需参加项目验收的单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并将汇总后的验收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相应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为绵阳市科技局的,2022年12月项目执行期结束的项目(见附件2中序号1—7)于2023年3月16日前报送;2023年3月项目执行期结束的项目(见附件2中序号8—10)于2023年5月31日前报送。
材料报送地址:子云北路58号市科技局农村科(232办公室)
附件:1.《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 2.农村领域到期未验收评价项目清单(推荐单位为市科技局)
3.农村领域到期未验收评价项目清单(其他推荐单位)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