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博览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会展业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投资促进局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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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2〕30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委人才办〔2024〕11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会展业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会展业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支持名额为8名,其中,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4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支持名额为4名,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申报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热爱会展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报人所在企业应为在我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会展业产业链企业;
    3.申报人须为我市会展业产业链企业全职工作的产业人才,具有5年以上会展领域工作经验且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中的人才在蓉工作年限、社保缴纳时间可适当放宽);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或在蓉领办、创办并实际参与经营管理的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
    (二)其他条件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会展研究策划人才(申报人应至少符合以下2个条件)
    (1)熟悉会展市场现状,具备市场调研、项目分析、产业规划及市场研判能力,具有顶层策略规划思维,能及时把握会展产业及市场动向,主导或深度参与(课题署名排名前三)会展相关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2项及以上。
    (2)掌握会展项目方案策划、市场调研、项目运营等核心技能,熟悉国际知名会展企业展会项目策划、管理及执行,具有策划运营会展项目的能力,主导或深度参与(项目前三位负责人)研究策划省级及以上会展项目2项及以上。
    (3)获得会展策划师(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IAEE注册会展经理(CEM)资格证书、注册国际会议经理(CIEP)培训证书、ICCA国际会议培训证书等国家级或国际级资质证书之一。
    (4)学术造诣深厚,对会展研究策划相关领域有精深研究,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或以主要发明人(设计者)身份发表专利1项及以上(专利证书署名排名前三)。
    (5)曾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会展行业相关的表彰。
    2.会展运营管理人才(申报人应至少符合以下1个条件)
    运营管理类人才须为管理企业核心项目、核心产品、核心技术的副总及以上专业型人才,属于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专业型人才,行政、财务、人力等保障方面的人才原则上不纳入支持范围。
    (1)具有5年以上在国外会展业发达地区、国内主要会展城市的知名会展企业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经历,并具有成功运营管理国家级或5万平方米以上省级会展项目的经历。
    (2)具有5年以上会展场馆运营、管理、营销等相关工作负责人经历,熟悉场馆运营、管理方式和执行流程,熟知会展场馆营销经验,能独立提出场馆在不同阶段运营管理的具体策略和计划,并具有成功运营管理5万平米以上会展场馆的经历。
    (3)为我市引进重大会展项目(面积超5万平方米的省级及以上自办展;参会人数1000人以上的国家级或国际性或专业型会议;参与人次20万以上的节事活动)发挥核心关键作用的项目主要负责人。
    (4)年营收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作为股东占股30%以上或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5)所管理的会展企业为成都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带领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幅度达到10%以上;带动地方就业人数200人以上的管理者。
    3.会展执行服务人才(申报人应至少符合以下1个条件)
    (1)熟悉会展相关设计和施工方法,熟练掌握先进设计软件,能灵活搭配各种会展材料,能独立完成会展设计,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会展项目设计工作经历2次及以上。
    (2)近五年获得省级及以上设计类大赛荣誉和奖项,或获得省级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举办的会展设计比赛三等奖以上。
    (3)具有5年以上会展落地执行、现场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人经历,熟悉展览、会议等活动的前期筹备、现场服务执行、后期跟进等流程,具备良好的项目执行、风险把控与全局思维能力,具备丰富的现场执行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三、申报主体遴选条件
    (一)链主企业
    1.企业基本条件(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在成都市满三年以上,税务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主营业务属于会展领域的企业。
    (2)企业近3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信用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安全生产、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2.其他条件
    (1)企业发展实力(申报企业应至少符合以下1个条件)
    ①企业在我市拥有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省级及以上自办展,或拥有获得UFI认证的自办展,或拥有日均参观人数1万人及以上的自办专业展,或联合国际知名展览集团、国际会展组织、国际行业协会(学会)在我市举办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展览会,或全年在我市自主举办的展览会总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其中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展览会不低于2个。
    ②企业拥有人数1000人及以上的省级及以上自主IP会议,或近三年在我市主办或承办过注册人数1000人及以上的国家级或国际性或专业性会议。
    ③企业近三年在我市主办或承办过参与人次20万及以上的国家级或国际性节庆活动。
    ④企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成效。自主开发“会展+”新业态新场景的打造项目,且已连续两年在我市举办(会议注册人数500人及以上,展览总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节庆活动参与人次15万及以上)。
    (2)企业发展规模(申报企业应至少符合以下2个条件)
    ①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及以上(或注册资本实缴500万元及以上),2023年度营收5000万元及以上。
    ②企业为“四上”企业之一,即上规、上榜(商务部展览业重点联系企业等)、上云、上市(或挂牌公众公司)。
    ③企业员工人数在100人及以上。
    ④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带动能力,产业链上下游、左右岸关联企业50家及以上。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会展业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等类别开展。
    1.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会展业产业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会展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区(市)县会展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于8月2日前报市博览局。
    (2)确定自评企业。市博览局会同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评定标准,根据链主企业标准确定自评企业名单及企业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产业领军人才标准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每家链主企业人才申报名额原则上为1名)。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用人单位于8月20日前报市博览局。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博览局牵头,联合链主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组建会展业产业链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人。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8月9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会展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报评选委员会。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会展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于8月15日前汇总报会展业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会展主管部门、企业等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及组织实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政策、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等有关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审核把关,并应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实地走访调查,给出综合推荐意见。要注重遴选具有行业一流技术、经营管理能力突出的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能够攻克技术难题、补齐技术短板的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掌握先进技术、技艺精湛的先进基础工艺领军人才。
    (二)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选知识产权、竞业禁止、保密约定、兼职取酬等情况进行自查评估。用人单位和推荐(审核)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严格审查申报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对资格审核把关不严、伪造申报资格的用人单位,采取责令检查、取消申报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三)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多头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链主企业。申报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登记及税收解缴关系须在成都。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五)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要求为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双页印刷;统一用A4纸。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附件材料一式2份,以及电子文本(刻录光盘)。涉密材料应加以注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于倩,61887838、13880759963
    附件:
    附件1成都市会展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docx
    附件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docx


    成都市博览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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