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工业互联网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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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2〕30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委人才办〔2024〕11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工业互联网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工业互联网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支持名额为10名,其中,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6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支持名额为3名、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1名。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产业领军人才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热爱工业互联网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报人所在企业应为在我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工业互联网产业链企业;
    3.申报人须与我市工业互联网产业链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成都缴纳社保,全职在成都市工作1年及以上;
    4.申报人须具体从事工业互联网产业链相关细分领域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网络、标识、平台、数据、安全、工业控制装备、系统集成等,需在申报自述材料中予以明确;
    5.申报人或申报企业须在3年内无违纪违法和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
    (二)其他条件
    1.产业技术领军人才
    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从事工业互联网产业链科学探索、技术研发或产品创新等工作,是企业核心产品(项目)研发或创新平台(包括但不仅限于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的负责人或技术带头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核心成员承担市级(含)以上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领域示范项目1项及以上。
    (2)作为核心成员主持或参与完成市级(含)以上工业互联网相关重大课题1项及以上。
    (3)获得相关发明专利(排名前三)2项及以上,项目成果在成都落地转化1个及以上;或作为核心成员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工业互联网相关标准制定1项及以上。
    2.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须具有8年(含)以上的工业互联网领域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是企业管理层副总及以上人才,负责管理企业核心产品、核心技术、核心项目,既懂技术又懂管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工业互联网相关科技成果转化、生产管理、市场开拓等2个及以上重点项目实施案例经历。
    (2)在包括但不限于发展战略、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为引进工业互联网产业链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或强链补链项目发挥了核心关键作用,带动就业人数100人及以上。
    3.先进基础工艺领军人才
    从事工业互联网相关职业(工种)5年及以上,身处工业互联网生产研发一线岗位,掌握高超工艺技能(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和革新作出突出贡献。
    (2)拥有工业互联网相关专利1个(含)以上(排名前三),其专利应用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主体遴选条件
    (一)链主企业
    1.基本条件
    (1)企业在成都市内登记注册1年及以上,税务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统计等相关规定,在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安全、税务等方面,近三年(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
    (3)企业主营业务为制造业,且在工业互联网产业链相关细分领域(包括但不仅限于网络、标识、平台、数据、安全、工业控制装备、系统集成等)形成特色。
    (4)在产业链内影响力较大、资源整合能力较强、行业带动能力较强,技术水平、主导产品在细分领域处于领先水平。
    2.其他条件(至少符合以下1个条件)
    1.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不低于10亿元;或近3年保持员工数800人及以上。
    2.企业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全国前3位,上下游合作伙伴不少于60家,核心业务本地配套合作企业不少于15家。
    3.入围国家部委示范企业或优秀案例、场景;或拥有国家级创新平台。
    4.主导工业互联网国家、行业标准制定1项及以上;或自主知识产权数量达200项及以上。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工业互联网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三个类别开展。
    1.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工业互联网产业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工业互联网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于8月5日前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2)确定自评企业。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评定标准,确定自评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产业领军人才标准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为突出用人主体作用,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前述评选条件做适当调整,若有此情形,须作为申报材料附件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备案)。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9月3日前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牵头,联合链主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组建工业互联网产业链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人。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8月27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于8月30日前汇总报工业互联网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市投促局及相关区(市)县梳理2023年1月1日以来本产业链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综合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规模能级、落地运营等情况,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投促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2023年1月1日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5日前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3)市级部门联审。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市投促局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后,将区(市)县推荐人选确定为初步人选。
    五、有关要求
    (一)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用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及组织实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政策、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等有关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审核把关,并应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实地走访调查,给出综合推荐意见。要注重遴选具有行业一流技术、经营管理能力突出的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能够攻克技术难题、补齐技术短板的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掌握先进技术、技艺精湛的先进基础工艺领军人才。
    (二)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选知识产权、竞业禁止、保密约定、兼职取酬等情况进行自查评估。用人单位和推荐(审核)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严格审查申报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对资格审核把关不严、伪造申报资格的用人单位,采取责令检查、取消申报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三)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多头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链主企业。申报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登记及税收解缴关系须在成都。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五)请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相应单位。
    1.《成都市工业互联网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1)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7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
    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鲜章)7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
    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7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
    2.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统一装订成册,附件制作目录,装订要求为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双页印刷;统一用A4纸。
    六、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工业互联网推进处(智能制造推进处)
    联系电话:61883971、61883970
    电子邮箱:cdsjxxxh@163.com

    附件:

    1.成都市工业互联网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

    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

    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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