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市文产办)、市投促局,各区(市)县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2〕30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委人才办〔2022〕10)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链建圈强链人才计划'文创业、旅游业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2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文创业、旅游业产业链项目支持名额:文创业产业链支持名额为10名,其中,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6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链属)企业支持名额为2名左右、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2名左右;旅游业产业链支持名额为10名,其中,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6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链属)企业支持名额为2名左右、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2名左右,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产业领军人才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文创业、旅游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作风正派;
2.在成都市数字文创(数字动漫、电子竞技、游戏研发、数字艺术、数字文博、数字影视、数字音乐、智慧媒体、沉浸式数字娱乐、数字文创装备制造)、创意设计(艺术设计、场景设计)、传媒、出版、影视、音乐、艺术、文博等重点领域或在文旅投资、旅游目的地产品、旅游娱乐、旅游住宿、旅游综合服务
等旅游产业关键环节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项目)关键负责人或管理负责人、创作(创意)型人才,对成都市文创业、旅游业产业建圈强链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3.占成都市企业筌订劳动合同且全职在蓉工作,或在蓉创业1年以上。
(二)其他条件
1.创业型人才
在成都市创办文创、旅游企业,企业属于文创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或旅游产业链关键环节,且满足下列条件。
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作为股东占股30%以上或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创办的企业至少拥有1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品牌,具有较强的成果转化能力,开发或创作的产品(或品牌、服务模式)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创办企业2021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2.管理型人才
在成都市从事文创业、旅游业企业管理工作,文创业除具备下列(1)(2)条件外,还需满足条件(3);旅游业除具备下列(1)(2)条件外,还需满足条件(4)。
(1)所管理企业符合文创、旅游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掌握一批自主创新核心技术,企业品牌影响力大、竞争力强;
(2)所管理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2021年企业资产、收入、利润及税收贡献突出;
(3)具有担任知名文创企业经营管理高级职位或在关键岗位上任职1年以上或具有1个以上重点项目管理案例经历,工作业绩突出。知名文创企业包括但不限于:“6类500强"、文创上市企业、“全国文化企业30强(或提名)"、四川省文化旅游产业优秀龙头企业、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等;
(4)具有担任知名旅游企业经营管理高级职位或在关键岗位上任职1年以上或具有1个以上重点项目管理案例经历,工作业绩突出。知名旅游企业包括但不限于:“6类500强",旅游上市公司,四川省文化旅游产业优秀龙头企业,中国酒店集团50强、全球酒店集团100强,全国百强旅行社或国际知名旅行社、知名OTA,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管理运营机构,国家知名主题公园等。
3.创作(创意)型人才
在成都市从事文创、旅游规划策划、新产品、新设备、新场景开发、新技术转化与运用、新业态培育等工作,带动我市文创、旅游品牌塑造和激发消费显著,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新闻、影视作品创作人才。近三年内,本人作品或个人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创作的新闻、影视、动漫等作品曾获得新闻、
影视等国家级三等、省级二等、市级一等以上奖项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具有国内外同行认可的代表性优秀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1项以上;
(2)文艺、音乐、文学作品创作人才。近三年内,独立创作或作为主创人员(指担任第一编剧、总导演、主要演员等)参与创作的文艺作品、网络作品、文学作品等获国家级、省级以上重要文艺、音乐、出版类奖项1项以上;
(3)非遗活化和创意产品开发人才。近三年内,具备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或是国家保护、具有浓郁民族地城特色文艺种类的骨干人才,或者独立创作或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创作的文创产品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意设计类奖项
1项以上;
(4)创意设计技能型人才。近三年内,在角色原画设计、视频编导制作设计、高级视觉设计、影视后期制作、3D效果图设计、平面设计、广告创意策划、创意文案编剧、音乐制作、录音、环境艺术设计、景观创意设计等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曾主持承担过具有全国影响力重大项目的策划、设计任务1项以上。
(5)文旅研发型人才。近三年内,所研发的技术、设备或培养产品、商品具有较大市场吸引力,有较强的市场转化前景和品牌影响力,并取得了较大的市场效益。依托所研发的技术、设备、产品、商品、旅游线路产品等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者获得国家、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等相关奖励一项及以上。
三、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文创业、旅游业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三个类别开展。
1.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文创业、旅游业产业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文创业、旅游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区(市)县文旅管理部门核实盖章后(文创类需征求区(市)县文创产业管理部门意见),于7月30日前报市文广旅局。
(2)确定链主企业。市文广旅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产办)、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评定标准,于8月10日前确定链主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产业领军人才标准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20日前报市文广旅局。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文广旅局牵头,联合链主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组建文创业、旅游业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文旅管理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文旅管理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文创类需征求区(市)县文创产业管理部门意见),于8月15日前汇总报文创业、旅游业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市文广旅局会同市投促局根据上一年度文创业、旅游业产业链新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项目能级等情况,于8月10日前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围绕开展促进招商引智优化营商环
境行动,区(市)县文旅管理部门(文创类需会同区(市)县文创产业管理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上一年度新引进落地(需为2021年1月1日后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15日前报市文广旅局。
(3)市级部门联审。市文广旅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产办)、市投促局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后,确定初步人选。
(二)初审。市文广旅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产办)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市文广旅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以党组名义及时报市委组织部。
(三)复审。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进行综合审查。
(四)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四、链主企业标准
文创、旅游产业“链主"企业,一般是指在“内容创作一放送渠道一体验场所"文创产业链或在“开发端一产品端一市场晰旅游产业链中占据优势地位,对产业链大部分企业的资源配置和场景应用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具有显著的市场影响力和话语权,对我市文旅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一)基本条件(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在成都市满1年以上,税务解缴关系在成都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统计等相关规定,近三年内(经营不满3年的,自注册以来)没有因违反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工商税收等方面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3.企业以文创产业重点领域或旅游产业关键领域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60%以上。
(二)文创业产业链其他条件(申报企业应至少符合其中3个条件)
1.注册资本,数字文创企业、创意设计(艺术设计、场景设计)和出版传媒企业、传统文化企业(演出、艺术、文博、广告等)、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分另刂为:5000万元(含)、5000万元
(含)、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以上;
2.年度营收,数字文创企业、创意设计和出版传媒企业、传统文化企业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亿元(含)、5000万元(含)、2000万元(含)以上;
3.员工数量,企业2021年底在职员工人数在200人(含)以上;
4.行业影响,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和产业链整合力,上下游、左右岸带动企业超过50家;
5.项目投资,企业2021年所投资建设的省、市重点入库项目计划总投资10亿元(含)以上;
6.能级品牌,属于“6类500强"、文创上市企业、文化类“国家高新企业"、“全国文化企业30强(或提名)"等区域总部或一级公司及以上,或属于“四川省文化旅游产业优秀龙头企业"“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成都市“总部平台类企业"“成都市文创百强企业"“成都数字文创30强"等。
(三)旅游业产业链其他条件(申报企业应至少符合其中3个条件)
1.注册资本,旅游游览(娱乐)企业和旅游住宿(餐饮)企业、旅游综合服务企业、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分别为:5000万元(含)、2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
2.年度营收,旅游游览(娱乐)企业和旅游住宿(餐饮)企业、旅游综合服务企业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景区综合收入)分别为:5000万元(含)、3000万元(含)以上。
3.员工数量,企业2021年底在职员工人数在200人(含)以上;
4.行业影响,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和产业链整合力,上下游、左右岸带动企业超过50家;
5.项目投资,企业2021年所投资建设的省、市重点入库项目计划总投资30亿元(含)以上;
6.能级品牌,属于“6类500强"、旅游类上市企业、“中国旅游集团20强"“中国酒店集团50强"等区域总部或一级公司及以上,或属于“四川省文化旅游产业优秀龙头企业"、成都市“总部平台类企业"等,或属于国家级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品牌旅游住宿业等投资运营主体
五、有关要求
(一)区(市)县文旅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真正把能够补齐短板、攻克技术、引领发展的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出来。
(二)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占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区(市)县文旅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五)请区(市)县文旅管理部门、企业在按照时间节点将以下材料报送相应单位:@《成都市文创业、旅游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0《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加盖鲜章)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见附件3)及附件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统一装订成册,起脊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用A4纸双面印刷)。
附件:
1.成都市文创业、旅游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
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
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