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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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投促局,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成都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联盟,各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2〕30号)及《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委人才办〔2022〕10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2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领军人才支持名额:创新药产业链支持名额为16名,其中,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9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支持名额为4名左右、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3名左右;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支持名额为12名,其中支持名额不超过7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支持名额为3名左右、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2名左右,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产业领军人才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创新药产业链
    (1)生物技术药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在新型抗体、免疫治疗、基因和细胞治疗、肿瘤及感染性疾病等新型疫苗、血液制品、抗衰老药等创新药物,以及基因编辑、纳米技术、合成生物学、新型人源化动物模型、组织/器官芯片、表观遗传学等前沿生物医学技术领域的人才。
    (2)化学药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在重磅药物、急需稀缺品种研制,围绕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罕见病、地方病开发新靶点、新结构、新剂型、新治疗途径的小分子药创新品种,药物晶型、药物递送系统研发,高质量仿制和一致性评价,绿色环保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和产业化等领域的人才。
    (3)中药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在研发有效组分明确、作用机理清楚、剂型先进、疗效确切的现代中药品种,基于古方、名方、验方和秘方的中药新药及中药独家、保护品种,药食同源植物提取物及其产品,中药保健品、特医食品、功能型化妆品等中药材衍生品,建立完善种植技术标准、有效成分检测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等领域的人才。
    (4)医药研发外包领域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在建设全面接轨国际标准的GLP和GCP机构,符合国际审评审批标准、满足国际市场要求的CRO、CMO和CDMO机构,建立疾病模型研究及有效性评价中心,增强标准化、高等级试验动物资源配置功能,提升新药药效评价、制剂研究及中试生产能力,承接国际临床前研究项目及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等领域的人才。
    2.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
    包括但不限于在生物活性涂层、人工骨及关节、牙种植体、心脏瓣膜、血管支架、3D打印、血液透析、基因检测、生化检测、医护机器人、高端医学影像、仿生假肢、脑机接口、生肌电控、影像诊断、移动医疗、可穿戴设备、家庭医疗监测等领域的人才。
    (二)其他条件
    1.技术型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掌握核心技术、拥有技术创新及引领实力,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业绩显著,具有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实现项目成果转化在成都落地。
    (2)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重大预研课题,取得了技术上的重大进展和突破性成果,提升了我市在该细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3)拥有本专业的重大技术发明或革新,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并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4)学术造诣深厚,对本专业领域有精深研究,自主创新产品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在核心技术刊物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5)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发明三等奖、自然科学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管理型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从事创新药或高端医疗器械领域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市场开拓、生产管理、项目建设等管理案例经历的经营管理人才。
    (2)具有3年及以上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知名企业中层管理干部及以上职务,并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个人。
    (3)具有丰富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在组织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建立现代管理体系,在发展战略、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等相关方面成绩显著,对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发挥重要作用的管理者。
    (4)为我市引进创新药或高端医疗器械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或强链补链项目发挥核心关键作用的项目负责人。
    (5)为成都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带动就业人数300人以上的企业管理者。
    三、链主企业评定标准
    (一)企业基本条件(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在成都市满1年及以上,税务解缴关系在成都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统计等相关法律法规,3年内(经营不满3年的,自注册以来)未发生生产安全、环保、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行为。
    3.在产业链内影响力较大、资源整合能力较强、行业带动能力较强,技术水平、主导产品在细分领域处于领先水平。
    (二)企业发展规模(申报企业至少符合以下3点条件)
    1.企业属于“6类500强”总部、区域型(功能型)总部或上市企业,具有较高行业知名度。
    2.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
    3.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
    4.企业员工300人以上。
    5.企业资产总额在5亿元以上。
    6.企业2017年(含)以来,有3年的年度纳税额达3000万元以上。
    7.企业自有授权发明专利数量30项(含)以上。
    8.主导参与国际标准或国家级标准制定3项(含)以上。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1.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于7月30日前报市经信局。每个区(市)县每条产业链报送的企业原则上不超过5家。
    (2)确定链主企业。市经信局会同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评定标准,于8月10日前确定链主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产业领军人才标准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企业所在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8月20日前报市经信局。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经信局牵头,联合成都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联盟、链主企业、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组建成都市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于8月15日前行文(含正式文件以及《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评选委员会。每个区(市)县每条产业链报送的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2名。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经信局会同市投促局根据上一年度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新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项目能级等情况,于8月10日前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围绕开展促进招商引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上一年度(2021年1月1日以来)新引进注册落地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于8月15日前行文报送市经信局(含正式文件以及《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
    (3)市级部门联审。市经信局会同市投促局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后,确定初步人选。
    (二)初审。市经信局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以党组名义报市委组织部。
    (三)复审。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进行综合审查。
    (四)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真正把能够补齐短板、攻克技术、引领发展的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出来。
    (二)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五)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相应单位:①《成都市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②《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③《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上材料报电子扫描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和纸质版(加盖鲜章,一式三份,人才计划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统一装订成册,起脊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用A4纸双面印刷)。
   

    附件:

    1.成都市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

    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

    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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