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新型显示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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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分类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2〕30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委人才办〔2022〕10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链建圈强链人才计划”新型显示产业链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名额
    2022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新型显示产业链支持总名额为16名,其中,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9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的支持名额为4名左右,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3名左右,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事业心;
    2.服务于我市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在产业“建圈强链”领域做出重要贡献或具有较强影响力,分为技术类人才、管理类人才;
    3.从事新型显示行业,涉及新型显示面板的阵列、彩膜/蒸镀、成盒、模组等工艺制造,电子纸、激光显示、Micro-LED、Micro-OLED、QLED、全息显示等新一代显示,玻璃基板、掩膜版、靶材、化学溶液、电子气体、彩色滤光片、光刻胶、发光材料、液晶材料、偏光片、驱动IC、柔性电路板、背光源、触控模组、OLED膜材、光学镜头等材料及组件的制造,曝光、显影、蚀刻、离子注入、硅结晶化、巨量转移、气相沉积、蒸镀、检测、封装等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制造,以及提供设备维修、零部件清洗和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
    4.与成都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一年及以上,上一年度所在企业为人才在成都市连续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围内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1年及以上,招商引智企业(项目)类人才的在蓉工作年限、社保缴纳时间或个人所得税缴纳时间可适当放宽。
    (二)其他条件(至少符合以下2个条件)
    1.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业绩显著,具有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实现2个(含本数,下同)或以上项目成果在成都落地;
    2.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主持实施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课题,取得了技术上的重大进展和突破性成果,提升了我市在该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3.学术造诣深厚,在本专业领域有精深研究成果,发表SCI论文(排名前三)3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排名前三)1部及以上;
    4.拥有本专业的重大技术发明,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并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5.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发明三等奖、自然科学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
    6.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员称号之一;
    7.为我市引进新型显示产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发挥核心关键作用的人员;
    8.具有3年以上相关领域知名企业中层管理干部及以上职务,并获得市级以上的政府部门表彰的个人;
    9.具有5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为地方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带动地方就业人数300人以上的企业管理者。
    三、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新型显示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三个类别开展。
    1.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新型显示产业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新型显示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经所属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于7月30日前报市经信局。
    (2)确定链主企业。市经信局会同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评定标准,于8月10日前确定链主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产业领军人才标准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链主企业对初步人选在企业官网或办公地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20日前报市经信局。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经信局牵头,联合链主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组建新型显示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见附件3),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所属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汇总后,于8月15日前行文报送成都市新型显示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根据产业领军人才标准,结合推荐人选技术水平、业绩成果、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经信局会同市投促局根据上一年度新型显示产业链新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项目能级等情况,于8月10日前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围绕开展促进招商引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获得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人选推荐权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上一年度新引进落地(需为2021年1月1日后引进落地的企业<项目>)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见附件3),于8月15日前行文报送市经信局。
    (3)市级部门联审。市经信局会同市投促局邀请专家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后,确定初步人选。
    (二)初审。市经信局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新型显示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
    (三)复审。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进行综合审查。
    (四)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四、链主企业标准
    (一)基本条件(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在我市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显示产业类企业;
    2.在新型显示产业具有很高知名度,对成都新型显示产业链建设具有很强影响和带动力;
    3.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3年内无安全生产、环保、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4.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二)其他条件(至少符合以下3个条件)
    1.近两年新型显示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均在100亿元以上;
    2.近两年新型显示类产品供应体系中有成都市本地配套企业20家以上;
    3.上市企业或上市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4.主导产业和核心业务突出,产品市场占有率全国前5名;
    5.获得国家级重大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
    6.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等荣誉称号的企业;
    7.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创新能力,拥有省级或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
    8.主导或参与省级、国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制定的企业;
    9.企业自有专利数量100项以上;
    10.企业上一年度在职员工数500人以上。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真正把能够补齐短板、攻克技术、引领发展的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出来。
    (二)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五)请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相应单位:①《成都市新型显示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4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②《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加盖鲜章)4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③《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见附件3)及附件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4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统一装订成册,起脊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用A4纸双面印刷)。
    

    附件:

    1.成都市新型显示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

    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

    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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