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电子局、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2〕30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委人才办〔2022〕10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集成电路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2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集成电路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支持名额为20名,其中,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12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支持名额为4名左右,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4名左右,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产业领军人才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与成都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成都缴纳社保。
(二)其他条件
1.技术型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集成电路相关专利、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排名前三)1项及以上;
(2)近三年发表集成电路相关论文(排名前三)1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集成电路相关学术专著(排名前三)1部及以上;
(3)近三年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省部级(含)以上集成电路相关科研项目(课题)1项及以上;
(4)近三年获得集成电路相关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自然科学三等奖(含)以上奖项1项及以上,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含)以上奖项1项及以上。
2.管理型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为地方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带动地方就业人数100人以上的企业管理者;
(2)具有集成电路领域成果转化、生产管理、市场开拓等重点项目或管理案例经历2个(含)以上;
(3)担任国内外集成电路领域知名企业中层管理干部及以上职务2年(含)以上;
(4)为我市引进集成电路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发挥关键作用的项目负责人。
三、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集成电路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三个类别开展。
1.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集成电路产业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集成电路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附件1),经所在区(市)县产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7月30日前报市经信局。
(2)确定链主企业。市经信局会同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评定标准,于8月10日前确定链主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产业领军人才标准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20日前报市经信局。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经信局牵头,联合链主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组建集成电路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经所在企业盖章推荐后,于8月10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产业主管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产业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审核后,于8月15日前汇总报集成电路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经信局会同市投促局根据上一年度集成电路产业链新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项目能级等情况,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围绕开展促进招商引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区(市)县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上一年度新引进落地(需为2021年1月1日后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15日前报市经信局。
(3)市级部门联审。市经信局会同市投促局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后,确定为初步人选。
(二)初审。市经信局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以党组名义报市委组织部。
(三)复审。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进行综合审查。
(四)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四、链主企业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在成都市内注册,税务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近三年内信用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3.在产业链内影响力较大、资源整合能力较强、行业带动能力较强,技术水平、主导产品在细分领域处于领先水平。
(二)其他条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2021年度),享受免征进口关税优惠政策的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先进封装测试企业、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和零配件生产企业(第二批);
2.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集成电路上市企业。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产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真正把能够补齐短板、攻克技术、引领发展的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出来。
(二)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区(市)县产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五)请区(市)县产业主管部门、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相应单位:①《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集成电路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②《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③《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见附件3)及附件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统一装订成册,起脊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用A4纸双面印刷)。
附件:
1.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集成电路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
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