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 8788 年“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农业大师申报工作的通知》(N〔2022〕-1914 号)要求,现就开展 8788 年“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农业大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4144年“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农业大师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4144年“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农业大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天府青城计划” 天府农业大师申报工作的通知》(N〔2022〕-1914号)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农业大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从 2021 年起至 2035 年,省级层面遴选支持 300 名左右农业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等领域高层次人才,示范带动各地各部门(单位)遴选支持一批农业领域领军人才,为推动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天府农业大师项目支持范围为在川涉农企事业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人员,支持类别包括一般项目和基层人才专项。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三农”工作;
2.长期服务农业生产一线,为国家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突出贡献,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望,社会影响力较大;
3.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22年8月31日);
4.全职在川连续工作三年以上(2019年8月31日之前在川工作)。
(二)一般项目申报人选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农业科研人才
①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重要科技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应用价值,能解决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得到同行专家公认;
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国家科学技术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科技成果奖一等奖1项(排名前五)或二等奖2项(均排名前三);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主持制定行业性标准1项或地方标准3项及以上;主编(含副主编)专业著作等1部以上。
2.农技推广人才
①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或工程的开发、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经历,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解决了农业生产上关键性技术难题,推动了全省农业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国家科学技术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科技成果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主持制定行业性标准1项或地方标准3项以上;主编(含副主编)技术培训教材等1 部以上。
3.农业技能人才
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且具备精湛的技艺,技能水平突出,实践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难题;或在促进农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机具等推广应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
(三)基层人才专项
申报人选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人事劳动关系在县(市、区)及以下所属涉农企事业单位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且在上述单位工作三年以上,入选后需在上述单位工作不少于两年;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市(州)属涉农企事业单位,服务基层一线时间不少于五年并取得显著成效,入选后需服务基
层一线不少于两年;或参加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科技下乡(扶贫)万里行等服务基层项目三年及以上,入选后需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不少于两年。其余条件参照一般项目并适当放宽。
三、申报程序
各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推荐的原则,逐级择优推荐上报。各用人单位和申报人选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级推荐单位,对各区(市)县、有关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经局党组审定后,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后,报市委人才办审核,再统一报送农业农村厅。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用人单位、推荐单位和平台部门需登录“四川人才工作网”首页“项目申报”平台,分别下载2022 版“天府青城计划”申报软件对应的客户端(不能使用往年的客户端)。申报人填写完成后,按要求导出相关数据,并打印纸质《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用人单位对纸质申报材料完成脱密、签字、盖章等手续,在申报系统中完成审核并导出相关数据。
(二)《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用白色 A4亚光纸胶装,正文须双面印刷。纸质《申报书》需报送一式11 份、附件材料一式6份。
附件材料主要包括: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所在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5.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用人合同(协议);6.相关任职、兼职证明材料;7.在川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至少提供2019年8 月至2022年6月);8.有代表性的成果、论著、专利、荣誉称号及承担的重大项目证明材料;9.成果转化证明材料;10.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1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如涉及外文,需同时翻译为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各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广泛宣传动员,于7月25日前将推荐函、申报人纸质版《申报书》(一式11份)及附件材料(一式6份),连同从用人单位客户端导出的压缩包(刻盘)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1308室,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