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商务(外贸)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四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改变省市外贸“三个单一”状况,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1000户重点外贸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请各区(市)县推荐重点外贸企业入选1000户重点外贸企业培育工程,具体要求如下。
重点围绕农产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鞋帽、食品饮料、能源化工等地方优势行业筛选企业。企业分为两类。
第一类:没有进出口实绩,但产品国内销售情况良好,有开展国际市场意愿的潜力企业。
第二类:进出口业务开展较好,但还需扩大国际市场的成长企业。
第二类企业应具备:1.企业具备良好的经营状况,有较强的开拓国际市场意愿和发展潜力;2.企业2021年具备一定的进出口规模,其中,农产品类企业进出口规模在200万元以上,食品饮料类和鞋帽类企业在500万元以上,纺织服装类企业在1000万元以上,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能源化工类企业在1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3.外汇管理货物贸易A类企业优先,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第四类企业”,没有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
对于成功入选并列入省级培育目标的企业,商务厅将安排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开展国际营销、设立境外零售网点、获取国际认证、组织外贸业务培训、购买境外客户资信报告等。
附件:
1.区(市)县重点企业推荐名额
2.区(市)县重点企业推荐表
成都市商务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