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现代种业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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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2〕30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委人才办〔2022〕10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现代种业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2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现代种业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支持名额为10名。其中,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5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支持名额为3名左右,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2名左右,具体支持名额及领域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合理分配。
    二、产业领军人才标准
    (一)基本条件(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长期从事农作物和畜禽水产种业工作,在种业技术研发、营销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在全市具有一定影响力,公认度较高,示范带动作用突出;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术技术工作;
    4.在我市现代种业产业链,且符合现代种业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在职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全职在蓉工作,或在蓉创业1年以上;
    5.从事农作物或畜禽水产新品种选育、推广等种业技术创新并取得重大成果的人才;或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或在种业产业及关联服务产业中具有较大行业影响力的人才。
    (二)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所研发品种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的相关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
    2.所研发品种资源纳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相关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
    3.所研发品种通过国家级畜禽新品种、新品系命名的相关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
    4.国家级、省级种业重点实验室、分子育种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研发平台的相关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
    5.现代种业方面新获批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新获批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新认定的国家级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的相关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
    6.成功设立种业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的相关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
    7.承担国家种业科技重大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
    8.实施设计育种、生物育种等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相关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
    9.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成果在我市现代种业企业中实现转化并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研究型人才。
    10.现代种业方面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或发明奖,省级科技进步奖和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现代种业产业科技人才(团队排位前三的主研人员)。
    11.在我市现代种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以下高技能人才:省级以上技能大师、非遗传承人;大国工匠、天府工匠;在企业技术创新、攻关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且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技术能手。
    12.带领种业企业在发展战略、资本运作、市场开拓、商业模式创新、品牌推广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以下管理销售类人才:企业在全市现代种业行业领域中规模位居前列,经济效益好,资产负债率低于65%,近三年销售收入或利税年均增长10%以上的经营管理者;具有3年以上国内外种业行业知名企业中层管理干部及以上职务,为地方经济做出突出贡献,获得过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和组织表彰的管理销售人才;我市种业产业园推荐认定的急需紧缺或对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其他人才。
    三、链主企业标准
    (一)企业基本条件(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工商注册在成都市满两年以上,税务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且取得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等生产经营许可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种业企业;
    2.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统计等相关规定,近三年内无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工商税收、履约缴费、食品安全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资产规模、主营收入在我市粮油、蔬菜、畜禽、水产等现代种业重点发展领域位居前列的企业,或在我市现代种业重点发展领域具有较高行业影响力和产业链整合力的企业。
    (二)企业发展规模(至少符合以下3点条件)
    1.企业年度以种业为主营业务的收入1500万元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65%。
    2.企业总资产1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
    3.企业种业主营收入占总收入≥70%,主营业务年销售收入利润率10%以上。
    4.企业拥有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分子育种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产学研联合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等高能级创新研发平台或机构。
    5.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四、遴选程序
    (一)成立评选委员会
    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重点用人单位、行业协会、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组建现代种业产业链评选委员会,制定评选方案,明确评选流程、方式等内容。
    (二)推荐申报
    现代种业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三个类别开展。
    1.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现代种业产业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现代种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于7月29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2)确定链主企业。市农业农村局委托评选委员会根据链主企业评定标准,于8月10日前确定链主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产业领军人才标准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19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2)区(市)县审核。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于8月15日前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
    (3)开展评选。市农业农村局委托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投促局根据上一年度现代种业产业链新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项目能级等情况,于8月10日前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围绕开展促进招商引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上一年度新引进落地(需为2021年1月1日后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1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3)市级部门联审。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投促局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后,确定初步人选。
    (三)初审。市农业农村局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以党组名义报市委组织部。
    (四)复审。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进行综合审查。
    (五)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真正把能够补齐短板、攻克技术、引领发展的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出来。
    (二)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五)请各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间节点报送以下材料:①《成都市现代种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1)和附件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8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申报表Word文件);②《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鲜章)2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③《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和附件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8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申报书Word文件)(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统一装订成册,起脊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用A4纸双面印刷)。
    

    电子邮箱:291541259@qq.com


    附件:

    1.成都市现代种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

    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

    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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