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物流业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投资促进局
  • 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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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委人才办〔2022〕10号)部署要求,现将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物流业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2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物流业产业链项目支持对象总名额为10名。其中,链主企业的支持名额不超过5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的支持名额为2名左右,招商进智企业(项目)名额为3名左右,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遴选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我市物流业建圈强链工作主要承载地和协同发展地及“四港六中心”,在物流供应链、航空物流、电商快递、铁路物流、冷链物流、多式联运、快运城配等重点领域,直接从事与现代物流及供应链有关的模式创新、管理运营、人才培养、研究咨询等方面水平拔尖、素质优秀、贡献突出的现代物流领域专业人才。
    (一)基本条件(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积极投身我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和供应链体系建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征信良好。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与成都市物流企业签订3年(含)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蓉工作。
    (二)其他条件
    1.技术型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国家、省、市级物流(供应链)创新服务中心、物流技术研发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研究成果已落地转化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
    (2)在无人机物流、物流数字化、智慧供应链、物流枢纽规划设计等专业物流领域有精深研究,自主创新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在核心技术刊物(国家级)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含,署名前三)以上。
    (3)研发的物流(供应链)服务平台、网络货运平台等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获得国家或省级政府相关部门表彰、认证或宣传。
    (4)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发明三等奖、自然科学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至少1项)。
    2.管理型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全球物流100强、中国物流100强企业及现代物流类上市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的总部或区域性总部担任高管,或驻蓉大区级、省级分支机构物流领域高级管理人才。
    (2)具有丰富的现代物流或供应链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在发展战略、资本运作、市场开拓、模式创新等方面有成功案例或显著成绩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3)担任我市现代物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主要负责人,并在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都都市圈、西部陆海新通道、供应链枢纽城市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具有其他突出业绩或显著贡献的现代物流领域人才。
    三、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物流业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三个类别开展。
    1.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物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物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区(市)县物流主管部门核实并盖章后,于7月30日前报送至市口岸物流办。
    (2)确定链主企业。市口岸物流办会同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认定标准,于8月10日前确定链主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产业领军人才标准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20日前报市口岸物流办审核。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口岸物流办牵头,联合链主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组建物流业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物流主管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物流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于8月15日前汇总报物流业产业链评选委员会(市供应链协会秘书处)。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口岸物流办会同市投促局根据上一年度物流业产业链新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项目能级等情况,于8月10日前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围绕开展促进招商引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各区(市)县物流主管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上一年度新引进落地(需为2021年1月1日后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物流业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15日前报市口岸物流办审核。
    (3)市级部门联审。市口岸物流办会同市投促局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后,确定初步人选。
    (二)初审
    市口岸物流办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以党组名义报市委组织部。
    (三)复审
    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进行综合审查。
    (四)公示
    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人选
    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四、链主企业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在成都市满三年,税务解缴关系在成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企业或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
    3.企业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反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安全、税务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
    (二)其他条件(至少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注册资本,国企5000万元以上,其他企业1000万元以上。
    2.年度营收,国企10亿元以上,其他企业5亿元以上。
    3.员工数量,国企500人以上,其他企业200人以上。
    4.上交税额,“十三五”期间国企至少有三年的年缴税额度达到3000万元以上或至少有两年的税额达5000万元以上,其他企业至少有三年的年缴税额达到1000万元或至少有两年的年缴税额度达2000万元。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的除外。
    5.行业影响,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带动能力,产业链上下游、左右岸关联企业超过100家。
    6.项目建设,在成都市投建的物流项目被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库,且项目累计投资(截至2021年底)超过2亿元。
    在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建设、国际供应链城市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承担国家及省市相关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企业、成都市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支持企业、受到成都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企业以及被评为成都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先进单位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成都市规划建设急需紧缺的功能性、平台类项目的企业,经认定后可予以适当放宽。
    五、有关要求
    (一)区(市)县物流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真正把能够补齐短板、攻克技术、引领发展的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出来。
    (二)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区(市)县物流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五)请区(市)县物流主管部门、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相应单位:①《成都市物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②《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鲜章)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③《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及附件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统一装订成册,起脊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用A4纸双面印刷)。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2.成都市供应链协会


    特此通知。


    附件:

    1.成都市物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

    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

    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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