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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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60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符合《四川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川经信办函〔2022〕8号)申报条件且自愿申请认定的企事业单位,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 />    (二)首次登录该系统的企事业单位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曾使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工业云平台系统申报过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用户名、密码与申报项目时一致。
    (三)企事业单位完成资料填报,确认无误并提交后,下载生成《四川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请报告》,将申报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并盖企业公章后报送至所属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
    (四)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栏目“四川省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四川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方向,对属地企事业单位申报主体资格、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及核实,择优予以推荐。区(市)县线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4月4日24日,请于4月10日24时前将审核推荐意见附《四川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纸质件一式一份)和企事业单位《四川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请报告》(纸质件一式二份)正式行文上报。
    二、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工业设计与创新创意处 


    附件:1.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60号)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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