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94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资料审核推荐工作,确保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同时收集汇总技术中心名称变更情况,统一填报《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变更情况表》,于2023年5月12日前完成网上审批,将推荐意见正式行文上报,并附《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
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