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产业创新中心的通知

  •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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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各区(市)县发改局: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川发改全创〔2019〕548号,以下简称《指引》)、《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产业创新中心的通知》(川发改创新高技〔2023〕161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四川省产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
    请你们严格按照《指引》和《通知》要求,指导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编制省产业创新中心组建方案,对组建方案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初审后将申请请示(一式三份)报送市发改委,并指导项目单位登录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平台管理系统申报相关信息。中央、省和市属高校、院所、企业牵头组建省产业创新中心均通过所在区(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推荐申报。我委将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按程序择优向省发展改革委推荐申报。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产业创新中心的通知(川发改创新高技〔2023〕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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