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工业互联网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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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分类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2〕30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组办〔2023〕23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工业互联网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3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工业互联网产业链项目支持名额为10名。其中,链主企业的支持名额不超过6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的支持名额为3名左右,招商引智企业(项目)名额为1名左右,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产业领军人才遴选条件
    人才包含经营管理领军人才、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和先进基础工艺领军人才。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热爱工业互联网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所在企业应为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工业互联网产业链企业。申报人及其所在企业须在三年内无违纪违法和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
    3.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工业互联网产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或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
    4.从事专业领域须属于工业互联网产业链核心环节(包括工业数字化装备、工业互联网网络、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软件)。
    5.我市工业互联网产业链企业全职工作的产业人才,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成都缴纳社保,且全职在成都市工作1年以上,招商引智企业(项目)类人才可适当放宽。
    (二)其他条件
    1.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工业互联网领域有精深研究,作为主研人员,获得相关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实现项目成果转化在成都落地1个以上。(排名前三)
    (2)担任市级(含)以上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负责人,并在我市实现项目成果转化。
    (3)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或参与完成市级(含)以上工业互联网相关重大项目、重大预研课题,取得了技术上的重大进展和突破性成果。
    (4)获得工业互联网相关国家科技进步、自然科学三等奖(含)以上奖项1项及以上,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含)以上奖项1项及以上。
    (5)作为项目主牵头人,获评市级(含)以上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领域示范项目1项及以上。
    2.经营管理领军人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须为管理企业核心产品、核心技术、核心项目的副总及以上人才,属于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专业型人才,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工业互联网相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国际国内市场开拓、国家重点工程配套任务等2个及以上重点项目生产管理案例经历。
    (2)具有3年(含)以上的工业互联网领域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在发展战略、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等相关方面成绩显著。
    (3)为地方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带动地方就业人数100人以上的企业管理人员。
    (4)市级(含)以上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领域重大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3.先进基础工艺领军人才
    具有技师及以上(含)职业资格,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工业互联网领域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专业比赛前三名;
    (2)为工业互联网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和革新作出突出贡献,拥有工业互联网相关专利1个(含)以上,其专利在实际生产中得到应用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链主企业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企业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
    2.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统计等相关规定,在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安全、税务等方面,近三年(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
    3.企业主营业务方向须属于工业互联网产业链核心环节(包括工业数字化装备、工业互联网网络、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软件)。
    4.在产业链内影响力较大、资源整合能力较强、行业带动能力较强,技术水平、主导产品在细分领域处于领先水平。
    (二)其他条件(至少符合以下2个条件)
    1.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在10亿元以上。
    2.上市企业或上市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3.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带动能力,核心业务合作企业在成都不少于10家。
    4.市场拓展成效显著,主要产品市场占率排名全市前5。
    5.获得市级及以上重大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
    6.具备省级及以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荣誉称号1项及以上。
    7.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创新能力,拥有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1项及以上。
    8.主导参与工业互联网相关标准制定1项及以上。
    9.获评市级(含)以上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领域示范项目1项及以上。
    10.企业自有专利数量50项以上。
    11.企业上一年度在职员工数100人以上。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在产业链链主企业、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中开展分类推荐。
    1.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工业互联网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条件,填写《成都市工业互联网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见附件1),经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于6月30日前报送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2)确定链主企业。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遴选条件,确定链主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产业领军人才遴选条件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链主企业将初步人选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7月30日前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牵头,联合链主企业、公共平台、产业基金、中介机构等组建工业互联网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2)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7月10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于7月17日前汇总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4)开展评选。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组织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市投促局及相关区(市)县梳理2022年1月1日以来工业互联网产业链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综合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规模能级、落地运营等情况,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投促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遴选条件,从2022年1月1日以来工业互联网产业链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于6月30日前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3)市级部门联审。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市投促局对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后,确定初步人选。
    4.第四类:高层次专家举荐
    按照《成都市高层次专家举荐人才办法(试行)》《〈成都市高层次专家举荐人才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
    (三)初审。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局委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
    (四)复审。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审查。
    (五)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用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真正把能够补齐短板、攻克技术、引领发展的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出来。
    (二)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链主企业。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五)请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相应单位。
    1.《成都市工业互联网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附件1)、《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4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
    2.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统一装订成册,起脊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用A4纸双面印刷。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工业互联网推进处;电子邮箱:cdsjxxxh@163.com)


    附件:

    1.成都市工业互联网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

    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

    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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