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集成电路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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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电子局、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2〕30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组办〔2023〕23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集成电路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3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集成电路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支持名额为14名,其中,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8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支持名额为4名左右、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2名左右,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产业领军人才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热爱集成电路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报人所在企业应为在我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集成电路产业链企业;
    3.申报人需为我市集成电路产业链企业全职工作的产业人才,与相关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成都市工作1年及以上(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人才可不受全职在蓉工作时间限制);
    4.申报人需从事集成电路产业链相关细分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通信、计算、存储、感知等芯片设计,集成电路IP核和EDA工具研发,化合物半导体、数模混合电路、IGBT(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等晶圆制造,芯片级封装、晶圆级封装、系统级封装等先进封装测试,特色光刻机、新型封装基板、特种气体等装备材料等环节,并在申报自述材料中予以明确。
    (二)其他条件
    1.产业技术领军人才
    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在集成电路产业链企业从事科学探索、技术研发或产品创新等工作,主持或参与企业核心产品(项目)研发攻关的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研发芯片产品并获得“中国芯”优秀产品奖,或集成电路相关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自然科学三等奖(含)以上奖项1项及以上,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含)以上奖项1项及以上;
    (2)四川省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
    (3)主持或参与集成电路领域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课题)1项及以上,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中起到主要作用;
    (4)参加工作后发表集成电路相关论文(排名前三)1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集成电路相关学术专著(排名前三)1部及以上,具有较强的创新引领效应或行业影响力;
    (5)获得集成电路相关专利、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排名前三)3项及以上,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2.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在集成电路产业链企业管理企业核心产品、核心技术、核心项目的副总及以上复合专业型人才,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集成电路领域成果转化、生产管理、市场开拓等重点项目或管理案例经历2个(含)以上,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2)担任国内外集成电路领域知名企业中层管理干部及以上经营管理人员2年(含)以上,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项目管理经验;
    (3)曾作为主要负责人推动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集成电路产业技改项目或招商引资项目在蓉落地,且该项目对成都市集成电路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具有重要作用。
    三、链主企业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成都市内注册1年以上,税务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近三年内信用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二)其他条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2021年度);
    2.享受免征进口关税优惠政策的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先进封装测试企业、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和零配件生产企业(第三批);
    3.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集成电路上市企业;
    4.拥有四川省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资质;
    5.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亿元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6.线宽小于65纳米(含)的逻辑电路、存储器生产企业,线宽小于0.25微米(含)的特色工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7.封装规划年产能超过10亿颗芯片或50万片晶圆(折合8英寸)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集成电路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高层次专家举荐四个类别开展。
    1.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集成电路产业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集成电路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附件1),经所在区(市)县产业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于6月30日前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2)确定自评企业。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评定标准,确定自评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产业领军人才标准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7月30日前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牵头,联合链主企业、公共平台、产业基金、中介机构等组建集成电路产业链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7月10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产业主管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产业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于7月17日前汇总报集成电路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市投促局及相关区(市)县,根据2022年1月1日以来集成电路产业链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综合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规模能级、落地运营等情况,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区(市)县相关产业部门和投促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2022年1月1日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6月30日前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3)市级部门联审。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市投促局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后,将区(市)县推荐人选确定为初步人选。
    4.第四类:高层次专家举荐
    按照《成都市高层次专家举荐人才办法(试行)》《〈成都市高层次专家举荐人才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
    (二)初审。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以党组名义报市委组织部。
    (三)复审。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审查。
    (四)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真正把能够补齐短板、攻克技术、引领发展的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出来。
    (二)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区(市)县产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链主企业。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五)请区(市)县产业主管部门、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相应单位:
    (1)《成都市集成电路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
    (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
    (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及附件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统一装订成册,起脊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用A4纸双面印刷)。
    七、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电子邮箱:elec_CD@163.com


    附件:

    1.成都市集成电路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

    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

    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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