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经济和信息化厅前期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工作,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论证筛选后,形成一批大企业技术需求榜单,为做好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现将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270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转发你们,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针对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见附件2),请各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指导有意愿的中小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发榜揭榜专区(进入*** /> 二、针对不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榜单由市经信局另发各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请各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点对点联系本地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并主动对接引导企业进行定向“揭榜”。有意愿“揭榜”的优质中小企业需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并提供研发能力佐证材料。
三、请各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附件5)及企业盖章版《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和研发能力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PDF扫描版及WORD文档)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270号)
2.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榜单
3.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
4.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
5.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