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务局 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评审方案

  • 成都市商务局
  •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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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分类
  按照《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利用金融工具扩大进出口规模项目申报细则》(成商务发〔2023〕104号)要求,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评审方案如下:
    一、专家评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月24日
    (二)地点:市商务局蜀锦路68号C座7楼701室
    (三)专家抽取方式:按要求在评审的前一天,在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家库中随机选取5名专家(行业专家3名、财务专家2名),组成1个项目评审组,并确定一名专家为组长。因评审工作量大且时间较长,评审中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抽取专家开展评审。
    二、评审项目
    符合《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利用金融工具扩大进出口规模项目申报细则》(成商务发〔2023〕104号)要求,经申报单位申报、区(市)县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初审转报并经相关业务处室复审通过的项目。
    三、评审依据
    《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利用金融工具扩大进出口规模项目申报细则》(成商务发〔2023〕104号)要求
    四、评审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和文件要求开展评审;
    (二)坚持择优原则,体现竞争性;
    (三)严守保密规定,严格评审纪律。
    五、项目评审程序
    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评审专家组召开项目评审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独立评审。根据项目情况,评审专家对项目资料进行核实、查验,最终形成评审意见并签字确认。
    六、组织单位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市商务局具体承办处室是行政审批处、审计监督处监督评审工作。
    本方案公示期3天。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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