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 成都市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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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社办发〔2023〕143号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财政金融局,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成都高新区社治保障局、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3〕131号)和《关于印发〈成都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3〕13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市级基地”)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市级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范围
    2023年拟建设10家市级基地和20家市级工作室。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原则上可分别推荐1-2个市级基地和3个市级工作室候选项目。2023年新建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应根据成都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发展规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经济、以及产业建圈强链、绿色低碳发展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立足成都特色优势和培养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需要组织实施。
    二、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项目申报。符合申报条件(附件1、2)并自愿申报建设项目的单位,可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区(市)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递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
    1.市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1)《成都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含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实施细则)(附件3);
    (2)佐证材料。
    2.市级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1)《成都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4);
    (2)佐证材料。
    3.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承担弄虚作假骗取高技能人才建设补贴资金的法律责任。
    (二)审核推荐。各区(市)县人社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通过资料审核与现场复核的方式,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择优向市人社局进行推荐,并出具推荐报告(包括所推荐单位的基本情况、申报项目,以及对所推荐单位和领办技能大师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等)。
    (三)项目评审。市人社局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后,按要求组织专家成立评审组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组通过资料查阅和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确定建设项目建议名单。市人社局纪检部门应对评审专家确定和项目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四)社会公示。项目建议名单确定后的2个工作日内,市人社局应在其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五)名单公布。项目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社会公布。
    三、支持政策
    (一)对获评的市级基地和市级工作室建设项目,分别给予每个10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从市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支持市级基地和市级工作室开展相应专业(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培训,承担各类政府补贴性培训、职业技能竞赛和教学交流展示等活动,按规定给予补贴支持。
    (三)支持市级基地高技能人才和市级工作室领办技能大师参与各级各类政府人才项目评选、评优评先活动、建设项目评审、培训项目评估,以及各级人社部门组织的高技能人才教学交流、师资培训、考察学习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人社、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做好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相关材料以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本形式,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在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市人社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职业能力建设处何佳莉
    联系电话:61888230
    电子邮箱:437122917@qq.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市财政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社会保障处朱婧玮

    联系电话:618882645


    附件:

    1.成都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和申报条件

    2.成都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和申报条件
    3.成都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4.成都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5.2023年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6.2023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汇总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1
    成都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实施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实施范围
    我市范围内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以及其他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新建项目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3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
    2.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的需要。
    3.具有与3个(含)以上符合成都经济发展方向或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实习实训条件。
    4.能够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积极面向社会或本院校、本行业、本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师资研修培训和教材教法研发等工作。
    (二)已建项目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1.符合新建市级基地项目的申报条件。
    2.建立覆盖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能力评价、技能竞赛等方面的较为完备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3.年度培养或开展培训1500人次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500人次。
    4.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的,年度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企业及劳动者调查评价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三、已建项目单位范围
    1.未参加过市级基地项目建设的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2.管理服务期满5年,年度考核评估合格、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市级基地可申报其他专业(职业、工种)的市级基地。

    3.管理服务期满,且在管理服务期内年度考核评估合格的市级基地,可重新申报原专业(职业、工种)的市级基地。


    附件2
    成都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实施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实施范围
    由我市高技能领军人才,部分在技能含量较高的行业、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以及部分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依托企事业单位、行业技术研发中心、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职业(技工)院校以及其他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等载体领办或创办。
    二、申报条件
    (一)工作室领办技能大师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
    3.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或具有绝技绝活等其他相应技能水平。
    4.在成都各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以及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二)工作室实施单位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3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
    2.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机制,能够定期组织开展技能人才培训、研修和交流等活动。
    3.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能够支持技能大师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师带徒”等培训任务。
    三、已建项目单位范围

    连续5年年度考核优秀,或在高技能人才培育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市级工作室,可由原工作室领办技能大师依托原建设项目实施单位,重新申报该职业(工种)的市级工作室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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