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发经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经信厅《关于推荐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21〕95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推荐相关事宜要求如下。二、请各区(市)县将推荐文件(见《通知》附件1)、三张表格(企业基本信息表、翻倍支撑点表、参阅简表,电子版另发)、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及其他支撑佐证材料(所有材料报送盖章pdf版,三张表格需另提供excel版)于2021年12月24日17:00前发送至我局。
特此通知。
2.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