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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发经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2〕110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资料审核推荐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完成认定评价工作,确保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收集汇总技术中心名称变更情况,统一填报《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变更情况表》。认定于2022年5月25日前、评价于6月23日前完成网上审批,将推荐意见正式行文上报,并附认定推荐汇总表及运行评价汇总表,企业申报资料、评价资料一式1份。
附件: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