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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现将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关于征集2022年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的通知》(川经信服务〔2022〕65号)转发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各区(市)县要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合规,联合择优推荐;并请于2022年5月13日17:00前以正式文件(一式一份)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送成都市经信局工业设计与创新创意处。
附件: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关于征集2022年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