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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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供销社,成都益民集团:

  前期,市供销社发布了2022年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项目第一批市级储备指南(〔2022〕5-77),对2022年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项目储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近日,省供销社印发了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及奖补指引、2022年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奖补,为配合做好2022年度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现就开展2022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项目储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体资格
  (一)申报储备2022年度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须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提供完整的财务资料,已纳入全国供销总社财务或统计直报系统管理,能够独立报送统计或财务报表,未被列入禁止申报综改专项资金的名单。
  (二)申报储备2022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相关类别项目的主体还应具备以下对应条件。
  1. 片区(中心镇)基层社示范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奖补类。储备该类项目的主体为片区(中心镇)基层社示范社,申报时应同时具备:①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各出资人已按基层供销社《章程》或《出资协议》约定实缴出资额,按照省供销社《关于印发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及奖补指引的通知》(川供经〔2022〕80号)建成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投入运营;并纳入全国供销合作社统计直报平台。②供销社系统持股比例不低于34%,且为第一大股东(“十三五”期间脱贫县供销社持股不低于25%,民族地区供销社持股不低于20%);或供销社与村集体联合持股不低于51%。③法人信誉良好,无不良执业记录。
  2. 2022年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奖补类。储备该类项目的主体为社有企业或基层供销社。供销社系统持股比例不低于34%,且为第一大股东(“十三五”期间脱贫县供销社持股不低于25%,民族地区供销社持股不低于20%);供销社与村集体或公有制企业联合持股比例不低于51%;依法登记注册,经营状况良好;产权清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
  二、支持范围及要求
  (一)片区(中心镇)基层社示范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奖补类。采取补助方式,支持片区(中心镇)基层社示范社按照省供销社《关于印发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及奖补指引的通知》(川供经〔2022〕80号)相关内容和标准,新建改造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成并验收合格后,给予事后补助。
  (二)2022年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奖补类。采取补助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或基层供销社,按照省供销社印发的《2022年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奖补指引》(川供经〔2022〕87号)相关内容和标准,对2021年以来新建或改造提升市、县级物流(冷链)配送中心(集采集配中心)、综合超市相关项目,建成并验收合格后,给予事后补助。
  三、补助(奖补)标准
  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2022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一)片区(中心镇)基层社示范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奖补类。按照财政资金补助额度不超过实际投入50%的标准,原则上片区(中心镇)基层社示范社建设的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单个项目一次性奖补额不得超过50万元。
  (二)2022年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奖补类。按照财政资金补助额度不超过实际投入50%的标准,原则上市、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单个项目奖补额度不得超过100万元,综合超市单个项目奖补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
  四、建设内容及标准
  (一)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参照省供销社《关于印发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及奖补指引的通知》(川供经〔2022〕80号)执行。
  (二)2022年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参照省供销社关于印发《2022年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奖补指引》的通知(川供经〔2022〕87号)回执行。
  五、申报材料编制
  所有申报材料应提供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以及PDF电子文档。申报书一律采用深蓝色封面纸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成册。具体要求如下:
  (一)区(市)县供销社(成都益民集团)推荐文件(含储备项目推荐表,推荐建议)
  (二)储备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及装订顺序如下
  1. 储备项目建议书封面(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2. 材料目录
  3. 储备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4. 储备项目申报单位填制的储备项目申报表(加盖申报单位、县级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鲜章)
  5.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6. 储备片区(中心镇)基层社示范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奖补类项目需提供:
  (1)片区(中心镇)基层社示范社相关印证资料
  (2)按照《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指引》建成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并投入运营相关印证资料
  (3)该类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印证资料,如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涉及的业务记录(合同)及有效财务票据,项目建设相关照片(照片要求清晰,并附文字说明)等佐证材料。若项目涉及工程建设,则需按照工程建设类项目管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7. 储备2022年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奖补类项目的,根据项目实施状态(已完工项目、在建项目应当已完成在市或县级相关部门<市属社有企业申报项目可在成都益民集团>的前置审批相关工作),提供符合该类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如项目实施方案、党组织会议纪要或相关文件等
  8. 申报主体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截图、供销社持股比例证明或供销社系统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联合持股比例证明(已在当地工商行政审批部门备案的《章程》或《出资协议》等)、有关服务资质证明等资料。
  9.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10. 其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资料,如用地用房证明(土地、房屋证明)或协议、环境影响性评价、建设规划、上年度审计报告等材料。
  储备项目申报有关单位要确保报送材料真实、准确、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主体储备资格。提供的佐证资料要完整、清晰,因资料残缺或模糊影响储备项目申报、评审的,由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2022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工作涉及的储备程序、推荐要求及报送时间,参照《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发布2022年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项目第一批市级储备指南的通知》(〔2022〕5-77)有关要求执行。
  (二)各区(市)县供销社要根据本辖区实际,不断优化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布局和为农服务体系发展规划,不断加强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项目储备和专项资金申报相关工作。对符合建设指引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县级项目备选库,视情推荐申报有关资金支持。
  (三)各区(市)县供销社、成都益民集团要加强对项目储备涉及资料的审核把关,严格审查项目建设及开展业务的真实性,重点审核合同、发票、业务记录等佐证资料。市社将结合工作实际,视情抽查走访一定范围的服务对象。
 

  附件:

  1. 储备项目推荐表

  2. 储备项目建议书提纲(通用模板)
  3. 省供销社《关于印发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及奖补指引的通知》(川供经〔2022〕80号)

  4.省供销社关于印发《2022年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奖补指引》的通知(川供经〔2022〕87号)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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