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3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及省级财金互动政策融资担保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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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经信财〔2022〕19号


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成都东部新区财政金融局、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3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及省级财金互动政策融资担保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产融函2022〔112〕号)要求,为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拟开展2021年度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及省级财金互动政策担保奖补申报工作。现将申报通知转发你们,并将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各融资担保公司按川经信产融函2022〔112〕号文件(附件7)要求编制申报资料进行申报,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后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申报。
  2.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对融资担保机构申报项目及其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保项目及材料真实、准确、有效。申报过程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业农村部门认定范围为准。
  3.对通过审核的项目,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于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前联合出具意见报送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需上报的材料
  1.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联合上报的文件,包括加盖公章的《融资担保机构保费补贴和业务奖补资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5);
  2.融资担保机构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两份;
  3.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的各申报机构的附件3和附件4纸质资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必须为盖章原件)。
  申报资料的电子文档(包括excel表格)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箱:378224522@qq.com)。
  三、做好资金拨付
  成都市将省级资金划拨至相关区(市)县后,各区(市)县须对资金拨付、使用、监管等重点环节强化监督,确保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拨付至融资担保机构。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在完成资金拨付后20天内向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上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和明细。
  四、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产业金融服务处 王昊阳
  市财政局债金处 
  市农业农村局金融与信息化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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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申报封面
  2.2021年度项目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3.2021年度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性贷款担保业务保费补助申请汇总表
  4.2021年度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性贷款担保业务奖补资金申请汇总表
  5.区(市)县申报项目汇总表
  6.真实性声明  

  7.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及省级财金互动政策融资担保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产融函2022〔112〕号)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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