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关于组织开展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年度评估及资金支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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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教育、科技、财政和人社主管部门:

  按照市经信局等5部门印发的《成都市软件产业“蓉贝”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成经信发〔2019〕11号)和市经信局等4部门印发的《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评估细则》(成经信办〔202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年度评估及资金支持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申报主体
  (一)评估对象:2019年、2020年“蓉贝”软件人才。
  (二)2020年资金支持申报对象:2019年、2020年、2021年“蓉贝”软件人才。
  二、评估申报内容归属时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评估内容
  按《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评估细则》规定的评估条件、标准进行评估。(见附件1、3)
  四、资金支持申报标准及填写要求
  (一)对被评聘的“蓉贝”行业领军者,依据协议,可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分5年支付)或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100%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见附件4)
  填写要求:(以下1、2条二选一)
  1.如选择依据协议,可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分5年支付)。请在申报表中相应栏处填写第()年,并填报个人申报栏和签字。
  2.如选择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100%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请在申报表中相应栏处□打√,申报者按程序填写个人申报栏并签字。
  (二)对被评聘的“蓉贝”技术领衔人,依据协议,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75%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见附件4)
  填写要求:请在申报表中相应栏处□打√,申报者按程序填写个人申报栏并签字。
  (三)对被评聘的“蓉贝”资深工程师,依据协议,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50%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见附件4)
  填写要求:请在申报表中相应栏处□打√,申报者按程序填写个人申报栏并签字。
  五、有关要求
  (一)由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向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提出评估及资金支持申请。
  特别提醒:1.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报者自行承担。2.对因申报材料不齐,导致评估无法通过,不再补充材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报者自行负责。3.年度评估不合格者,按协议自动终止“蓉贝”软件人才相关支持资格。
  (二)评估申报材料装订,统一用A4纸,按材料顺序双面胶印,封面见附件6。(附件7不在申报材料之列)
  (三)区(市)县对评估材料和资金支持的金额审核后上报,包括已享受与2020年相关的其他人才(市、区两级)的支持金额。
  (四)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资金支持汇总表按2019年和2020年与2021年由各区(市)县分别填写。(见附件7)
  (五)请各区(市)县于2022年6月30日17:00前将审核情况行文(含附件7)上报,一并报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申报材料一份,同时将正式文件的PDF和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361391263@qq.com。
  (六)市经信局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评审专家视情到“蓉贝”软件人才所在单位现场调研。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软件产业处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6日


  附件:
  1、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22〕18号)

  2、区(市)县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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