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成都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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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经信财〔2022〕22号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成办发〔2020〕63号)和市经信局、市委组织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成经信办〔2020〕17号)相关精神,现将2022年成都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根据职责分工及本年度资金执行进度,本次申报包括:降低氢气存储企业成本、降低氢气运输成本、支持加氢站建设、加氢站运营补贴、扩大产业链关键零部件应用规模、拓宽氢能示范应用场景、支持开通跨城市氢燃料交通示范线、鼓励优质企业及机构落户、着力提升产业链水平、支持氢能检测认证机构落地建设、支持本地化配套率提升、支持非氢能企业技术改造、鼓励并购市外氢能企业、基于氢能特色产业园运营补贴、支持开展氢能团体标准研制等15类项目,项目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详见《2022年成都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周期
  本期申报周期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申报企业须在该申报期内达到相关申报条件。
  三、申报程序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企业自愿申报,并对各项目逐一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确保申报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推荐并行文转报市经信局。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间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2年6月24日(星期五)17:00前,将推荐申报的正式文件(含项目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3)、经过严格初审的申报材料(一式四份,PDF格式及word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178363182@qq.com,详见附件2)报送市经信局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须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重复申报骗取补贴资金的,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追回补贴,同时追究有关企业或机构责任人的责任,企业纳入失信名单。
  (三)材料提交
  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的清单明细进行排序装订,并编制材料清单目录。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整理好原件备查。
  (四)补助原则
  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我市及其他各级资金支持的(不含配套支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为加强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补助(支持)资金低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不纳入补助(支持)范围,认定的金额不含增值税(进项税)。
  五、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2年成都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2022年成都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书封面及申报表(企业填报)
  3.2022年成都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推荐汇总表(区县填报)

  4.诚信承诺书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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