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教育、科技和人社主管部门:
根据市经信局等8部门《关于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措施》(成经信发〔2019〕10号)和《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国软件名城人才基地”评选办法(暂行)的通知》(成经信发〔2020〕10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成都市“中国软件名城人才基地”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2020年成都市“中国软件名城人才基地”拟评选三类:新型软件学院不超过2个,软件新工科基地不超过3个,软件实训(实习)基地不超过6个。三类人才基地总数不超过10个。
二、申报对象
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院校,技师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以及软件企业或软件产业专业化园区的运营主体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及重点领域
请详见《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国软件名城人才基地”评选办法(暂行)的通知》(成经信办〔2020〕10号)和《关于印发成都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19—2025)的通知》(成经信发〔2019〕9号)。
四、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为院系的,由所在高校负责向市经信局出具推荐函推荐;申报主体为企业或园区的,由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会同教育、科技和人社主管部门初审,然后向市经信局报送推荐。
五、申报要求
由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新型软件学院、软件新工科基地、软件实训(实习)基地等三类成都市“中国软件名城人才基地”之一,填写《成都市“中国软件名城人才基地”申报表》(附件1),并按照附件2提供的佐证材料清单和材料装订顺序(附件5),分别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对未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对其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须编制提供材料目录清单。
4.申报评审阶段市经信局只受理电子文档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申报单位按照市经信局安排报送纸质材料(一式肆份)。
5.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采用白色封面(附件4)装订。
六、截止时间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和院校须于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17︰00前,将推荐申报的正式文件(附件6)和经过初审的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局。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0年成都市“中国软件名城人才基地”申报表
2.2020年成都市“中国软件名城人才基地”佐证材料清单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2020年成都市“中国软件名城人才基地”申报材料(封面)
5.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6.2020年成都市“中国软件名城人才基地”推荐汇总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