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众创空间: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川科高〔2020〕10号)文件要求,我局拟择优推荐一批市级创新创业载体参加省级众创空间备案,请各区(市)县积极组织辖区内的创新创业载体开展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为成都市市级创新创业载体。
二、申报主体应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三、各申报单位请于2020年7月24日前将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和刻录成光盘的电子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
报送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晖西一街99号布鲁明顿广场1栋(A座)2单元6楼;
四、市科技局将对提交至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推荐函并统一报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