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科高〔2020〕6号)(附件1)和《四川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川科高〔2017〕52号)(附件2)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请认定和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申报范围、申报材料、申报程序、评审认定等具体要求详见《四川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科高〔2020〕6号)(附件1)。
二、年报填报
2019年度及以前已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均需填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年度信息表》。
三、受理时间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年报和申请认定的网上填报及审核受理时间:2020年4月1日至6月15日。
纸质材料和光盘受理时间:2020年6月18日17时前。
四、组织范围
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按属地原则组织当地区域企业填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年报或申请认定。
五、材料报送
(一)网上填报。申请认定的企业在“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网”(***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二)光盘报送。电子版材料需刻录在注明企业名称的光盘中,随纸质材料一同报送。
(三)纸质材料。经科技厅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打印纸质文件,连同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报送市科技局审核并盖章,由市科技局统一邮寄或报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附件:
1. 《四川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科高〔2020〕6号)(下载网址:*** style="font-size:16px;text-indent: 2em;">)
2. 《四川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川科高〔2017〕52号)
(下载网址:*** style="font-size:16px;">)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