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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锦江区新经济和科学技术局、武侯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温江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双流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转发上级财政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成财绩〔2020〕3号)要求,我局将开展2019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区(市)县主管部门对本级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自评表》进行审核汇总,形成本地区各项资金《自评表》,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自评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盖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公章)。
二、部门《自评表》及项目承担单位《自评表》由区县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电子版报送:4月14日17:00前发送至gwt12@vip.sina.com。
纸质版报送:电子版审核通过后,于4月17日17:00前报送至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5栋901B室(需盖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公章)。
附件:
1. 成都市2019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列表
2. 成都市2019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