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首台(套)保险补偿项目申报的紧急通知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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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府新区发经局、成都高新区经运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首台(套)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一)材料要求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工重装函〔2020〕43号),该文件我局已于2020年3月9日在装备制造工作群(群号62509125)内转发。

(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版),需加盖鲜章、骑缝章。

(三)区(市)县推荐文件:成都天府新区发经局、成都高新区经运局和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区(市)县主管部门)推荐文件(含推荐汇总表及其电子版)一式二份,需加盖公章。

二、报送要求

请各区(市)县主管部门于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12:00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推荐文件报送市经信局智能制造产业处。

三、其他

(一)对于首保项目,请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初审意见表》纳入项目申报书,并放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请表 》之前(初审意见表仅需填写“装备名称”和“申报单位”两处内容,不用盖章)。

(二)企业申报材料需提交PDF格式电子版,其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请表 》需另附word格式电子版。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市州名-项目名称-领域号”, 领域号为项目在2017版指导目录的领域编号。

(三)企业申报材料需脱密处理,如有涉密、内部信息,请采用符合要求的渠道送达。

(四)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各区(市)县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各区(市)县主管部门需认真核对各项信息,确保报送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五)2020年国家首台(套)保险补偿项目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区(市)县主管部门抓紧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0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汇总表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工重装函〔2020〕43号)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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