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发经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申报和第三批四川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0〕71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请于2020年5月6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10份、电子版1份)报送我局工业设计与创新创意处。
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申报和第三批四川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2日